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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,是对整个罗马,最根本的,神性与法理的,彻底……否定!
“第二条:”
“为促两国万民之福祉,罗马帝国,当,向我‘云梦商会’,开放其所有之港口与商路。商会之商船、货物、人员,在罗马全境,皆享有,绝对之‘治外法权’,不受任何罗马律法之约束。”
“所有,两国间之贸易,皆需,以我大秦之‘秦元’,为唯一结算货币。”
治外法权!
统一货币!
安东尼只觉得,自己的心脏,都被一只无形的大手,狠狠地攥住了!
他知道,这意味着什么。这意味着,从此以后,整个罗马的经济命脉,都将,被眼前这个东方魔神,牢牢地,扼在咽喉!
“第三条:”
“为促两国技术之交流,罗马帝国,当,将其东部第一大港,亚历山大港,永久性地,割让予我‘上庠总署’,以建‘大秦罗马友谊技术交流中心’。”
“我大秦,将酌情,向罗马,分享‘水泥’、‘农具’等,部分,民生之技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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